供、用电单位电费交纳协议
供、用电单位电费交纳协议站名:站号:甲方(供电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用电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乙方基站用电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电费与电量标准1 .电
供、用电单位电费交纳协议 站名: 站号: 甲方(供电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用电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就乙方基站用电事宜,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电费与电量标准 .电费单价以—市电业局标准电价为依据,根据基站用电实际情况,确定本协议用电电 1 费单价为人民币—元/度(人民币(大写)—元(¥_)。(含电损、变损、线损等),电 表起始读数从零度开始。 2. 实际用电量以的电表为准,电表互感器倍数。 二、结算 .结算时间:电费每六个月结算一次,即每六个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如遇周末 1 或法定节假日的延期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经过后第一个工作日为结算日。 .结算方式:电费交纳方式为转账。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______ ;开户行: ____ ;户 2 名:。 3. 延期履行: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按照当期未支付费用的_%/ 日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按照当 期未支付费用的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在协议终止后选择自行处置或继续 使用基站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