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大纲》专用教材-第十二节-企业破产法
第十二节 企业破产法【大纲要求】熟悉破产案件的受理、破产公告;了解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产生和职责;熟悉有关债务人财产、可撤销的转让行为和无效的转让行为、取回权、抵销权的规定;熟悉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职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测试大纲》专用教材-第十二节-企业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