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611号)
附件1: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材料要求一、登记范围由外国企业生产的、首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参照本要求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