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公众参与与社会管理探讨
公众参与与社会管理探讨 摘要今年二月十九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胡 锦涛总书记提出了“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 会管理体系”。这是针对国内国外新形势新变化,立足我国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为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和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进步而提出的新课题和新任务。 本文以实际情况为视角,就公众参与与创新社会管理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以 期对公众参与与创新社会管理有所助益。 关键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政府职能 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就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 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 新格局”。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发展,党和政府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 加强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社会领域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 系列显著成绩。今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胡锦涛总书记再次把加 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新提到重要的日程,并明确提出“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 理新局面”。这是党和政府首次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结合在一起。 群体观念是中华民族的一种重要的优良传统。群众工作是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积累 下来的宝贵经验和政治优势。但群体观念并不排斥公民观念或公民意识。公民个 人的法定权利得不到保障,群体观念就会被动摇,群体也就会缺乏内在的凝聚力。 换句话说,确立公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和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才可以真正实 现群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因此,公民主体地位的确立和群众工作互为前提、互为 依赖,二者体现于公众参与和党的群众路线之中。 公众参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众参与又称公民参与和公共参与,是 指公众通过直接与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互动的方式决定公共事务和参与公共治 理的过程。它强调的是在立法、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治理中决策者与受决策 影响的利益相关人遵循“公开、互动、包容性、尊重民意”等基本原则进行双向 沟通和协商对话。公众参与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公示、听证会、论证会、咨询会、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民意调查。公众参与来自于西方的协商民主,是对选举民主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