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农合行诚信举报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灌云农合行诚信举报制度江苏灌云农村合作银行诚信举报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实事求是地举报员工违法、违反职业操守或可疑行为,保护诚信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维

第一篇:灌云农合行诚信举报制度 江苏灌云农村合作银行诚信举报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实事求是地举报员工违法、违反职业操守或可疑行 为,保护诚信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诚信举报秩序,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商业银行合规 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灌云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诚信举报,是公民(包括本行及辖属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法人或其他组织,采 用书信、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主要通过实名方式向本行举报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 请求,由诚信举报工作主管部门(监察保卫部)进行调查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予以处理。 本制度所称实名方式包括:举报人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或在举报中明确指出举报问题所涉及的单位、个 人,举报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具体明确。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全 行员工),称诚信举报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实名举报优先原则。即以实名方式举报的,将优先受理、优先核查、优先处理、优 先反馈。 第四条本行监察保卫部是诚信举报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开诚信举报渠道、联系方式。 第五条本行诚信举报渠道和联系方式有: (一)电话举报。 051888855667 联系电话:(); (二)传真举报。 051888852229 传真号码:(); (三)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江苏灌云农村合作银行; 收信人:江苏灌云农村合作银行监察保卫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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