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LB/T 016-2024)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4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
(LB/T 016-2024) 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言 前 GB/T 1.1-2024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按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提出。 SAC/TC 210 )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PA 与温泉分会、昆明市温泉旅游协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云南省旅游业协会 广东温泉行业协会、重庆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海南省温泉度假协会、湖北省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任芷、刘志江、刘士军、蒋齐康、汪黎明、王长乐、张越、刘莉莉、徐杰、张源、付 溟、冯煜、蒋朝磊、孙春蓉、张建彬、张永康、王永毅、王立德。 言 引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享受休闲、度假、养生等康体需求的增加,温 泉旅游业发展速度快,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市场,成为与民生紧密相连的新型产业。《温泉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 分与评定》是为规范旅游温泉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温泉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营造低碳生态突出、文化魅 力独特的温泉旅游产品而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 本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引导温泉旅游业健康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规范秩序,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 增长的健康旅游发展需求为目的,在综合云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重庆市等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既充分体 现全国温泉行业的共同特性,又具有行业引领性及适用性的标准。 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l. 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