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公开规章制度
办事公开规章制度 第一条办事公开以标准透明效劳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将机关办事依据、职责、内容、方式、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与纪律等向管理效劳对象公开,承受管理效劳对象监视的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有关
办事公开规章制度 第一条办事公开以标准透明效劳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将机 关办事依据、职责、内容、方式、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与纪律 等向管理效劳对象公开,承受管理效劳对象监视的制度。在不违反 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纪律的前提下,公开的重点为直接与管理效劳 对象利益相关的问题,公开的内容应简明易懂,便于落实与监视。 第二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 1.政策公开。及时将新出台的规划建立管理政策法规通过网 络、政务公开栏进展公开。对管理效劳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有明 确规定的立即予以答复,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在三日内请示上级主管 部门后给予明确答复。 2.审批工程和办理程序公开。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工程的审批 依据、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 纪律、办事结果等在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市电子监察网公开,同 时编印有关一次性告知资料,以备管理效劳对象索取。 3.工作纪律公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持证挂牌上岗,文明效劳,使用文明用语,管理效劳对象可随时监 视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岗位职责公开。设立含有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相片、姓名、 职务、工作职责等内容的公示栏,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自觉承受管理效劳对象的监视。 5.收费标准公开。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按照市物价部门的 要求制作公示栏公开公布。 6.处分公开。对管理效劳对象进展行政处分,必须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分,并公开处分标准,让管理效劳对象心服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