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配备笔记本电脑的管理办法
公司关于为员工配备笔记本电脑的管理办法(暂行):为了做好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满足工作需要,服务和保障公司各部门工作运转,更好利用现有资源,降低公司设备投入成本,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此办法中包括二种
公司关于为员工配备笔记本电脑的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做好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满足工作需要,服务和保障公司各部门 工作运转,更好利用现有资源,降低公司设备投入成本,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此办法中包括二种方案,供员工自己选择: 方案一: 管理组织: 员工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IT 部负责设备选型、发放及台帐管理; 采购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设备采购; 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与申请使用员工结算设备折旧余额等事项; 管理办法: 1. 申请使用公司笔记本电脑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设备使用协议。 2. 484%= 笔记本电脑折旧期为个月,设备折旧残值为,月折旧金额设备 96%48 采购价格×÷。 3. + 员工出现离职情况,须与公司结算设备费用(折旧余额设备折旧残值), 设备公司不再收回。 4. 12 设备超出折旧期但未满个月,使用员工与公司结算原设备折旧残值后, 12 可重新申请新设备,原设备公司不再收回。设备超出折旧期满个月, 使用员工可直接重新申请新设备,原设备公司不再收回。 5. 公司为员工配备的笔记本电脑,由使用员工保管使用。在折旧期内发生 ITIT 故障或丢失情况,应及时向部报告备案,部须就故障原因进行判定, 因非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保修期内由供应商承 担,超过保修期的由公司承担;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等个人原因所造 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使用者承担责任及维修费用;设备丢失,使用员工 + 须与公司结算原设备费用(折旧余额设备折旧残值)后,重新申请新设 备。设备丢失所产生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6. 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变更所产生的设备调整,由总经理决定处理方案。 解释: 设备折旧期自申请员工领出设备之日开始计算。 = 折旧余额设备原值-月折旧金额×使用月数(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方案二: 管理组织: 员工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提出补贴申请,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财务相关部门负责补贴发放等事项;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