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风险投资管理机制
我国的风险投资管理机制在我国,风险投资是新生事物,由于各地政府,特别是发达地区政府对风险投资的重视,在探索风险投资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由于我国的经济、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法律体系
我国的风险投资管理机制 在我国,风险投资是新生事物,由于各地政府,特别是发达地区 政府对风险投资的重视,在探索风险投资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获得 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由于我国的经济、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法律体 系还不健全,致使我国风险投资的投资机制仍未形成。 风险投资仍由政府投资为主 从全国风险投资发展较早的几个地区分析,北京地区约有十余家 正式注册的风险投资公司,另外还有若干从事风险投资的管理公司、 顾问公司和基金。北京风险投资最为发达,民间投资最为活跃,这除 了因为中关村地区有30几所高校,50于家国家级研究所,6000多家 中小型科技企业之外,北京地区海外风险投资进入较早,整个地区良 好的人文环境和活跃的创新气氛有力地促进了科技与和现代金融的 结合。 深圳的风险投资起步于1993年。深圳市政府在风险投资方面给予 了大力的支持,并从一开始就明确风险投资要市场化运作,按经济规 律办事,政府不干预风险投资的经营。深圳市还走了外向型的道路, 1999年,在境外成立了风险投资基金。此外,深圳市对科技风险投 资的扶持措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这些措施包括:(1)对投资机 构的资本金逐年增加;(2)70%的资本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 投资公司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