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安全规程
危险废物处置安全规程一、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和可回收废物应分类投入和存放,严禁混放混存。二、液体危险废物(废油漆、废溶剂)等应存放于专用的桶装容器中,贮存、运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
危险废物处置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