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1总则:1.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合同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电力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合同指公司及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相互之间 或与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 1.3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各单位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转让、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备案、归档及考核与奖惩等。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山西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1.4合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2职责: 2.1公司的计划经营部是各单位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管理 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2.2公司的财务部、工程部是各单位合同管理专业监督部门,负责对合 同订立及履行活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纪律及政策、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责 任等规定进行专业监督。 2.3各单位的职能部门是本单位的合同承办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业务 性质负责合同的立项、谈判、订立和履行等工作。 2.4合同承办部门不明确的,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职能部门中指定。 2.5公司的计划经营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监督协作部门,按照部门职责 参与合同的管理,坚决杜绝和严厉查处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违法乱纪、 渎职谋私行为。 2.6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每一项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职能部 门确定至少一名承办人,对合同订立至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 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离开工作岗位的,由其原所在职 能部门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其他人继续履行承办人职责,直至合同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