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数字证书管理,保障数据传输安全,依据《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

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数字证书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数字证书管理, 保障数据传输安全,依据《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管理 办法(试行)》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 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实现网上支付跨行清算业务的电子签名以及 数据传输和交换过程中的不可抵赖性和完整性,保障系统交 易安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以及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参与者之间采用公钥基础设施(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以下简称PKI)机制,使用第三方认证机 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hina Financial Certification Authority,以下简称CFCA)发放的数字证 书提供安全认证服务。 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参与者与其客户之间所使用数 字证书的管理不属本办法规定范围。 第三条 数字证书实行分级管理,ⅩⅩ银行清算总中心 (以下简称清算总中心)负责建立注册中心 (Registration Authority,以下简称RA), ⅩⅩ银行各 分支机构清算中心(含结算中心,下同,以下简称清算中心) 建立地方注册中心(Local Registration Authority,以下 简称LRA)。RA与CFCA专线连接。 第四条 RA是CFCA授权的证书注册审核机构,延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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