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两税法税制设计论文
唐代两税法税制设计论文 [摘要]唐朝实行的两税法,被看做中国赋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两税法作为唐朝中后期基本的赋税制度,其成功实施无论对当时的唐朝统治,还是对中国的整个赋税史,以及后来整个中国的经
1 14 第页共页 唐代两税法税制设计论文 [摘要]唐朝实行的两税法,被看做中国赋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两税法作为唐朝中后期基本的赋税制度,其成功实施无论对当时的唐 朝统治,还是对中国的整个赋税史,以及后来整个中国的经济重心都 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其反映出的税制设计思想和设计原则,如公平 原则、效率原则、确定原则、简化原则及低税率原则等,在今天看来, 仍然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均田制;租庸调制;两税法 一、唐两税法的主要内容 两税法由唐德宗时期的宰相杨炎提出,并于建中元年(公元780 年)正式实施。有关两税法的记载。见《旧唐书·杨炎传》:“凡百役 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人。户元主客,以 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 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夏秋两征之,俗 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 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 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