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以物质利益诱签合同精明村民输给了法律

以物质利益诱签合同 精明村民输给了法律 精明的农民王文良,采取物质引诱的方式,挨家挨户签订了活林木转让合同,但终因部分村民强烈反对,无奈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效力。6月4日。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以物质利益诱签合同精明村民输给了法律 精明的农民王文良,采取物质引诱的方式,挨家挨户签订了活林木转让合同,但终因 部分村民强烈反对,无奈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效力。6月4日。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 民法院判决驳回王文良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文良系宽甸满族自治县东部山区的一农民,精明的他了解到本村有一块落叶松 林欲招标出售,便事先与自己的亲属研究了购买方案。 2004年7月31日,王文良委托自己的一位亲属在欲卖林子的一组,购买了一只羊, 宰杀后,宴请该组的村民前去喝羊汤。席间,这位亲属与该组村民组长说明了王文良欲购 买该组落叶松一事,经过王文良与组长的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确定该林木销售价格为 36000元。之后,这位亲属就拿出了事先准备好了的“会议记录”,请村民在上面签字、 画押。同时,还告知村民,可以到村小卖店购买部分商品。按此,部分村民到商店取了部 分自己需要的商品,费用由原告核销。会后,原告又挨家挨户地签订了“会议记录”,经 过努力,全组46户村民,有36户签字画押,使原告顺利买到了自己想要购买的林子。 合同签订后,部分村民就开始到县、镇上访,反映原告采取了不正当手段,签订了活 林木转让合同,需求解决。经镇政府仲裁,认为该合同无效,原告不服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集体所有的森林资源系权属单位的集体财产,处分集体所有的财产, 顺经集体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这是我国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本案 中,原告先以答谢为由,请村民喝羊汤,后又授意他人按自己的意见起草所谓的会议记录, 在没有征得权属单位成员意见的情况下,在被转让的林木标的面积等主要内容都不明确的 1

腾讯文库[法律资料]以物质利益诱签合同精明村民输给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