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移居管理工作意见

人口移居管理工作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意见》(云政发〔〕18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

人口移居管理工作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 为城镇居民的意见》(云政发〔〕18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实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195号)要求,为促进我市 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实现“城镇上山、 农民进城”重大战略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市人民政 府研究,现就我市建立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部门联动机 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加 大城乡统筹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居民转变, 促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跨越发展。按照“科学规划、循序渐进,以人为本、自愿有偿,综合 配套、统筹推进,立足实际、积极稳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原 则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 1 14 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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