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52条损害公共利益
合同法52条损害公共利益 合同法52条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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