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