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墓地买卖协议
农村墓地买卖协议【篇一】:买卖墓地协议书 买卖墓地
农村墓地买卖协议 : 【篇一】买卖墓地协议书 买卖墓地协议书 甲方:新田村巫家组巫统平(卖方)乙方:本村正塘组 周德成(买方) 乙方家乡因大布上政府征地开发市场和修高速公路没有墓地,经双 方商量甲方愿将下雷布凤形立自留山出卖肆穴墓地给乙方。每穴宽 34 米长米,价格每穴肆仟元,合计壹万陆仟零壹元整。 自签字之日起,地款两清,并再协议如下。 12 、位置:第一只在赖母桂英右边隔碑石尺处。第二只、第三只在 巫母下面一横中间。右边靠张氏古墓,下面并要用砖搏坑。 第四只只在再下面一横坐向右边。 2 、自付款之日后,无论是葬墓之前,或葬墓以后如果有其它纠纷由 甲方出面负责解决。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拦乙方葬墓。 3 、恐今后生端,特此为凭,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中人要签字。农村墓地买卖协议。 甲方(签 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 【篇二】购买坟墓地协议书 转让坟墓地协议书 甲方:榕江县古州镇高文村一组王昌富 乙方:榕江县古州镇场坝街张剑榕、张剑成、张剑刚、张剑忠、张 林海、张剑芬、张吉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