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与政府行为的关系
企业经营与政府行为的关系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重
企业经营与政府行为的关系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 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重大改 革课题,因此一直受到经济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关注。*所涉及的政企 关系并不仅仅是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 ,而是包含了所有性质的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1.我国政企关系的新变化 1.1政企关系类型日趋多样化 当前世界各国政府与企业关系大体上有三种:第一种是”警察与 司机关系”,政府与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政府只需要告诉企业什麽是 不该做,企业其余事情政府一律不过问不干涉。这种政企业关系在欧 美发达国家比较普遍。第二种是”手足关系”,即政府与企业之间相 互依赖,官商一体。日本的政企关系属于该种类型。第三种是”父子 关系”,企业隶属于政府,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政府对企业的一切活 动都拥有决定权。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政企关系大致属于这种类型。 我国经过近20年的改革,政企关系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是原 来的纯粹的”父子关系”,而是在逐步向包括上述三种类型的混合型 政企关系过渡:政府与部分国有企业之间、一些乡镇政府与其所辖的 乡镇企业之间依然保持着”父子关系”;政府与民营企业、三资企业 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交通警与司机”的关系;一些地方政府与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