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叶香樟引种试验合作协议
彩叶香樟引种试验合作协议书甲方:宁波市林业局林特种苗繁育中心 乙方: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甲、乙双
彩叶香樟引种试验合作协议书 甲方:宁波市林业局林特种苗繁育中心 乙方: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 《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本次合作协议,甲乙双方确定为科技合作关系。甲方同 意乙方进行甲方选育的彩叶香樟新品种的引种工作。同意乙方在重庆 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试验基地进行彩叶香樟 引种栽培及区域试验。 第二条 本次引种的标的品种为“涌金”(新品种号20090009 号)、“霞光”(新品种号20120074)。品种规格为胸径4-6cm的大苗, 引种价为每株500元;嫁接成活1-2年生苗,引种价为每株150元, 扦插活的营养钵苗,引种价为每株30元。 第三条 甲方只允许乙方在上述试验基地内对“涌金”、“霞光” 进行引种栽培及区域试验,可以进行试验所需的嫁接、扦插等繁育试 验。 第四条 双方权责 甲方在本协议期间,应该积极协助乙方完成引种工作,主要在栽 培管理技术上给予相应的指导,必要时可以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新品种权的保护、保全工作,平时要做好防盗 工作,健全对所引彩叶香樟的管理制度,确保彩叶香樟新品种及繁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