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涉讼现象引发的法学思考(推荐阅读)[修改版]
第一篇:高校涉讼现象引发的法学思考高校涉讼现象引发的法学思考摘要:在我国法治化的进程中,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治理中的法律问题逐渐凸现①。近年来,学生诉高校的案件在全国呈上升趋势。在是否受理
第一篇:高校涉讼现象引发的法学思考 高校涉讼现象引发的法学思考 ① 摘要:在我国法治化的进程中,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治理中的法律问题逐渐凸现。近 年来,学生诉高校的案件在全国呈上升趋势。在是否受理此类案件的问题上,各地法院一直持不同的态度, 而且受理后作出的判决结果不同;出现在一国之内,司法实践对学生诉权保护不平衡的局面。这将有损于 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既不利于保护公民受教育权,也不利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因此,本文从高校涉讼案 例出发,分析其实质,提出通过法律保留、正当程序、禁止权力滥用和司法救济等,完善我国的高校法治 理论,以期对法学实践有所帮助。 关键词:高校;涉讼;特别权力关系;司法救济长期以来,由于高校法律地位与性质不明确,保障学 生权益的诉讼机制并不畅通。法学界和社会实践普遍认为高校是特别权力关系作用的领域,高校对学生的 “” 管理是内部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所以我国长期以来没有高校涉行政诉讼之事。于是学生权益保障机 1999“”(“ 制一直停留在申诉、上访等渠道上,而将司法审查排除在外。年,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简称田 ”)(“”)“” 永案和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简称刘燕文案判决后,大学自治已不再能成为拒绝司法审查介入的理 由,尽管这种司法审查介入应当是有限的。但是教育界对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的反应至今仍然 敏感,其所持最有力的理由,就是高校管理是内部行政行为,而且不可诉。从而使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此类 案件陷入两难的境地。 ()20031 一、高校涉讼案例回顾一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如年月,重庆邮电学院某女大学生因怀孕,被学 (“”) 校勒令退学案简称重邮案,被重庆市南岸区法院以学校的勒令退学决定属于高校内部管理行为为由, 而裁定驳回起诉。 ()20025 二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如年月,北京市某大学经管学院女生严某,因考试作弊,被学校勒令退 学。严某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严某对学校勒令其退学的处分决定不服,所产 生的纠纷不属于法院直接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故裁定不予受理。 ()20048 三法院裁定中止审理或者裁定停止执行勒令退学的决定如年月,成都某大学两男女学生因在 (“”) 教室内接吻、拥抱,被学校勒令退学简称拥吻案。两学生不服诉诸法院。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作为行政 诉讼案件受理后。先裁定中止诉讼,再裁定停止执行勒令退学的决定。原告的命运似乎有所转机,但毕竟 ③()20003 还是悬而未定,审理该案的法官还在等待最高法院的答复。四法院予以受理且原告胜诉如年月, (“”)④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受理的天津某校轻工业专业学生刘兵诉学校勒令其退学案简称刘兵案,该案开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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