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人员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人员管理制度一、会议制度、请消假制度及共用制度1、职工必须按时参加二、五会议及科内有关会议,并认真听取有关会议精神;2、参加会议时有事必须向科长请假,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会一次罚款30元(特
安全检查人员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请消假制度及共用制度 1、职工必须按时参加 二、五会议及科内有关会议,并认真听取有关会议精神; 2、参加会议时有事必须向科长请假,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会 一次罚款30元(特殊会议罚款50元); 3、工伤、病、探必须有班长鉴字经科长批准,按矿相关文件精神 执行,出勤达到250班以上可享受探亲假; 4、事假必须写假条,经班长签字,主管科长批准,班长权限为一 天以内(必须经主管科长批准),主管科长权限为二天,二天以上必 须找科长请假; 5、旷工一班罚款100元,有急事可以打电话,但第二天必须补假 条,一次不现场交接班罚款100元,旷工十五天调离安全检查队伍; 6、凡电话通知上班者(包括通知到家人),不到一次按100元进 行罚款; 7、职工凡出现“三违”行为和安全事故者,取消责任人和班长的 当月奖金,取消责任人本年度评先资格,另外按《事故责任分析与追 究制度》进行处理; 8、凡矿、科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当事人罚款200元,科内查 出的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一个月连续出现二次者调离工作岗 位; 9、值班室及会议室严禁吸烟,喝酒、打牌等活动,否者对当事人 一次罚款50元; 10、在班期间喝酒停工学习三天,矿院内喝酒停工学习二天(停 第1页共 3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