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奖励(激励)合同
住房奖励(鼓励)合同 奖励方:山东(下称甲方或者称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奖励方:(下称乙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为解决公司
住房奖励(鼓励)合同 奖励方:山东(下称甲方或者称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奖励方:(下称乙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 为解决公司中层及中层以上职工住房问题、激发和鼓励乙方的 工作能力和热情,稳定公司管理人才队伍、表达公司成长共赢的经 营理念、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根据公司分房方案的规定,公 司决定对符合分房方案规定条件的中高层管理骨干给予住房奖励和 鼓励。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协 议: 甲方奖励给乙方的住房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路号小区号楼单元 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该房屋属于拆迁安置房,暂 无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质量一般。 1、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乙方为甲方工作期满前,该房屋产权 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房屋的承租使用权,不享有买卖等处分 权。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合 同的从合同;在此期间,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先登记在甲 方名下。 2、甲乙双方在签订完毕本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且完善劳动 合同后五日内,甲方将房屋移交乙方,并办理移交手续。 3、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乙方为甲方工作期满后,该房屋产权 转归乙方所有,双方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有关手续,由此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