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例与理性
“先例”与理性 “遵循先例” 是法治的普遍要求 一个至今流行而首先需要澄清的观点是,只有英美等普通法国家才实行“遵循先例”(staredecisis)制度,大陆法国家则以议会制定的“成文法”为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