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 神,全面完成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创建活动,进一步提 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现就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落实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农业部门履行农 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 监管职责。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 安全负总责,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产 品质量安全工作。各乡镇要在村社建立兼职协管员,分别负责各自辖 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开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宣传、巡 查、检测和产地准出服务等工作。县级相关单位要重点做好种子、农 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执法、优势产品的品牌培育、农业标准 化生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专合组织、农产品物流企业100% 纳入监管范围,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实现无公害 农产品认证26个,绿色食品认证7个,有机食品认证4个,完成省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 安全事件。 三、工作重点。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