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完善-法学理论专业毕业论文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抵押和入股应当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第三,可以构建以村民小组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主体和行使主体。第四,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中政府干预的诺斯悖论,正确定位政府部门在土地承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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