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广州的》
《房屋安全鉴定-广州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管理系统使用(以下简称鉴定报告管理系统)的管理,保证鉴定管理系统的安全运作,结合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