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生经济作物补偿标准

附件1多年生经济作物补偿标准名 称初 产盛 产衰 退备 注板栗、梨、李、枣、梅、柚、枇杷、桃、葡萄、杨梅、柑橘等果树50元/株80元/株60元/株按亩计算为5000元/亩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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