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惠正义:第四次修宪的规范精神
互惠正义:第四次修宪的规范精神下 财产权的稳定性,在休谟和斯密看来是社会稳定的最基本保证,但是在我们的宪法里面,公民的生命权得到了相当好的处理,财产权是由于政治格局和中国目前所处的历史性的发展阶段,
关于互惠正义:第四次修宪的规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