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措施
第12章 水保、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措施12.1环保水保目标本工程的环保水保目标: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
12 第章水保、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措施 12.1 环保水保目标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 本工程的环保水保目标 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 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强化措施,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 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环保规 定。 (1) 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杜绝 任意堆放弃,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 (2), 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 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 (3) 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 染饮用水源。 (4) 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 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 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 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 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6) 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负责实施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并在工程结束后按合同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整治。 (7) 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 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8) 保证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设施与生产系统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工程完工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 (9)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采取 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同时通报发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