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关于以物抵债的几项规定[修改版]
第一篇:中国银行关于以物抵债的几项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沈阳市、济南市分行: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总行最后审定,现下发你行(部),望遵照执行。为了方便执行该办法,《
中国银行关于以物抵债的几项规定[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