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程记录书写规范

病程记录书写规范一、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后,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病程记录的质量反映医疗水平的高低二、病程记录的内容 1、患者的病情变化;2、重要的检查结

仅供个人参考 病程记录书写规范 一、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后,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诊疗过程所进 行的连续性记录。病程记录的质量反映医疗水平的高低 二、病程记录的内容 123 、患者的病情变化;、重要的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 45 6 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 78 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 的重要事项等。 三、病程记录的基本要求 1234 、及时;、真实;、有分析,有综合,有判断。、注意要全 面系统、重点突出、前后连贯。 四、 一般病程记录的内容 12 、记录时间。、病人一般情况(自觉症状、情绪、心理状态、饮食、 睡眠、大小便),可根据病情需要有针对性地记录,并注意记录与中 3 医辨证治疗有关的内容。、病情变化,症状、体征的改变或有何新 的发现,各项实验室及器械检查结果,以及对这些结果的分析、判断 4 和评价。、对临床诊断的补充或修正,以及修改临床诊断的依据。 5 、治疗情况,用药理由及反应,医嘱变更及其理由。(尤其注意抗 6 生素)、家属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希望和意见(应写明上述人员的 7 全名)。、医师签名。(实习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书写,应有带 8 教医师签名。)、应有出院前病程记录。记录患者出院时的症状、体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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