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收购资料移交说明
项目收购资料移交说明行政、人资、法务类1、所有记录未作说明,一律接受原件,复印件应予注明。2、相关项目有以“∨”在栏目标注,没有以“/”在栏目标注。3、相关文件出具相关列表。(协议、合同尤其注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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