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志工作督查办法
上海市地方志工作督查办法为保证上海市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结合本市实际,
上海市地方志工作督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