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督查实施方案
精选区统计督查实施方案各街道,局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省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省统计督查制度》、
精选区统计督查实施方案 各街道,局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省统计 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省统计督查制度》、《市统计督查实施 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查的目的 统计督查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依法保障我区实现“两个率先”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统 计指标数据真实、可靠。同时,通过督查,进一步树立街道统计工作 的法制观念,发挥统计工作职能,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改善统计工作 环境,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督查的时间和内容 (一)、时间安排 按照市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计划从XX年开始, 分三年对所辖街道进行全面督查。XX年督查单位为红梅、局前街道, XX年督查单位为茶山、新丰、北环、朝阳街道,XX年督查单位为雕 庄、青龙、兰陵、清凉街道。 (二)主要内容 1、统计基础建设的情况。包括街道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 备配置、经费落实情况,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 设,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情况。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