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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