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的司法适用:样式、功能与应对
《高等教育法》的司法适用是检验其立法效果的重要指标,也是推动法律本身修改完善的观 察窗口。通过对150份适用《高等教育法》裁判文书的实证考察可以发现,该法在司法实践 中发挥的实体性规范功能、程序性规范
《高等教育法》的司法适用是检验其立法效果的重要指标,也是推动法律本身修改完善的观察窗口。 150 通过对份适用《高等教育法》裁判文书的实证考察可以发现,该法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实体性 规范功能、程序性规范功能和教育功能,对解决高等教育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但实践中暴露出的适 用频次偏低、独立适用性不强、司法裁判酣踣、学生群体援引意识不高等问题,消磨着法律功能的 发挥。为逾越文本与实践的鸿沟,提升《高等教育法》的司法适用性,需要完善立法文本,包括完 备法律规范三要素、提升语言准确性、补充程序性规定;同时需要进一步增强教育主体的法律意识, 推进司法裁判规范化。 关键词 《高等教育法》;司法适用;功能;自主办学;立法语言 “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借助法律的文本表达搭 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范式、调整教育关系、规范高等教育活动的意识与行为,是推动我国高 等教育事业有序发展的基础。其中,《高等教育法》作为高等教育法治建设与实践的顶层成果,为 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然而,法律并非悬在空中的楼阁,而需要借助执法、司法等 20196 实施环节才可以落地生根。年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高等教育法》的首次执法检查, 于高校落实执法角度描绘了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情况,具有重要意义。但仍旧缺少由“规范文本”到 “现实生活”的重要一环——司法现状的考察。司法因其权威、公正、专业,不仅是纠纷解决机制 的中坚力量与终局方式,更可以为社会运行提供规则,反哺立法。故本研究将不再局限于对法律进 行“白纸黑字”的解读,转而从法律体系之外,藉由对既有的司法案例进行归纳、梳理,试图描述 出《高等教育法》司法适用的实然育法》独立适用性不强的关键。同时抽象性的条款因其远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