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成立有本级政府办公室、监察、政府法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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