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纪监干部委派实施方案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纪监干部委派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效能监察工作力度,构建与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纪监干部委派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效能监察工作力度,构建 与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系和效能监察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纪监干部委派单位。 第三条“纪监干部委派”是指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派驻的纪检干部(包括纪委 书记、纪委副书记、纪监员)。 第四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是纪监干部委派的主管部门,在集团公司党政和纪 委的领导下负责纪监干部委派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派驻二级单位的纪监干部受集团公司纪委和所在单位党政的双重领导, 向集团公司党政、纪委及所在单位党政负责。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负责派驻纪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第七条派驻的纪监干部代表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效 能监察双重职能,按照集团公司以及纪委监察部的工作要求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第八条派驻纪监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管理,并参加所在 位党的组织生活。 第九条派驻的纪委书记按中层正职管理,担任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