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的评析
对《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的评析 「内容提要」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的概念有待探讨,主要是:“反复使用”不是格式条款的本质特征,因有些格式条款仅使用一次:“未与对方协商”的限定不确切,应是“不能
对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的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