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确立“裁量明显不当”标准之议(下)研究与分析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行政诉讼确立“裁量明显不当”标准之议(下)  四、理论的症结何在?  自《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滥用职权”的涵义和具体表现形式的论述层出不穷、众说纷纭。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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