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系管率)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二、服务内容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规定,孕12周前在孕产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时进
温州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系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