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安全管理制度
速递平安管理制度 速递平安管理制度 深圳市快递市场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平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效劳安康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速递平安管理制度 速递平安管理制度 深圳市快递市场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平安,保护 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效劳安康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 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那么》和国家有关规定, 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从事快递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快递,是指快速收寄、分发、运输、投递单独封 装、具有名址的信件和包裹等物品,以及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照 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效劳。 第四条 快递市场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促进快递市 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经济社会开展需要。邮政专营 权受法律保护。从事快递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应当 依法经营,老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平安、 方便的快递效劳。 第五条 快递协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并为快递企业提供信息、 等方面的效劳,促进快递效劳的安康开展和总体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 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 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展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 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七条 国家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快递市场的监视管理。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快递市场的监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