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买卖合同
宠物买卖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合同背景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宠物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二条 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拥有的宠物一只(以下简称“
宠物买卖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背景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宠物转 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二条合同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拥有的宠物一只(以下简称“宠物”),具体品种、 数量、性别、出生日期等详见附件一。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条宠物转让 1. 甲方同意将宠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宠物。 2. 宠物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宠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一切相关权 利。 第四条宠物交付 1. 宠物交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 甲方应将宠物及其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疫苗证明、健康证明、饲 养手册等)完整无缺地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宠物价格及支付方式 1. 宠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转账的方式向 甲方支付宠物价格。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同意,除非依法定程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内 容。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在乙方支付完毕宠物价格后即告终止。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宠物价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 方支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