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
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工 资支付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三条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 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五部分构成。 (一)岗位工资、津补贴属于标准工资部分,绩效工资(奖金)、 加班加点工资和中长期激励属于浮动工资部分。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属于即期 收入,中长期激励属于长期收入。 (二)岗位工资是与员工岗位责任相适应的岗位报酬,在岗享受, 换岗调整,离岗取消。 绩效工资(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集团公司经营业绩相 适应的绩效报酬。 津补贴是对特殊岗位工作员工给予的津补贴。 中长期激励是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 金)、股权激励等形式支付的延期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