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雨季、夏季施工方案与承担项目的优势分析
第二节竣工后的服务及保修2.1 保修期限承诺我公司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保修合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确保为业主的跟踪服务达到业主满意的目的。本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第1节 第二节竣工后的服务及保修 2.1保修期限承诺 我公司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保修合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 法》,确保为业主的跟踪服务达到业主满意的目的。本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 年内计算,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 派人修理,如24小时内未派人修理,业主可以另行请人修理,费用从工程保修金内扣除, 保修费用超出预留金的部分,由我公司据实支付。 2.2定期回访制度 在保修年限内,我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电话回访,每季度由用户服务部组织回访小组进行实 地回访一次,雨季后或采暖期后每两周实地回访一次;保修年限外,每半年进行实地回访一 次。用户服务部每年年初制定出回访计划。小组成员由公司主管经理和用户服务部成员组成。 《回访函》必须经业主签字认可,《回访函》将按照公司标准作为用户服务部年终考核依据 之一。 2.3保修责任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请业主或使用单位通知我公司的用户服务部,用户服务 部接到通知后马上派人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听取业主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或方案,一经业主 确认后保修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完成,若未按要求完成,业主可以自行组织 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公司承担。 2.4保修措施 (1)工程交付后,签定工程保修合同,建立保修服务档案。 (2)在保修期内,用户服务部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研究、 制定维修方案。 (3)从业主通知我方起到维修工作完毕的过程中,若业主对维修人员行为、维修速度、维修 结果等方面不满意或对我们的工作有建议,可以填写意见反馈卡寄到我公司,或拨打我公司 电话,以利于我们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2.5保修记录 维修工作完毕后,现场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表》,并请业主签字确认,然后交回公司档 案部门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