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培训管理制度
保安员培训管理制度 保安员培训管理制度1 根据国务院《保安员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新保安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明确保安工作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熟悉保安员职责,增强集体荣誉观
保安员培训管理制度 保安员培训管理制度1 根据国务院《保安员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新保安员 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明确保安工作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稳定方面的 作用,熟悉保安员职责,增强集体荣誉观念,筑牢遵纪守法根基,提高 个人素质和服务意识,激发爱岗敬业、争当优秀的自信心,为维护首都 安全、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1、自报到入职之日,必须服从培训教官的管理,听从指挥; 2、必须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尽快完成由老百姓到一名保安员的思 想转变; 3、认真参加队列训练,尽快掌握保安员应具备基本军事素质; 4、严肃对待站岗、着装、整理内务及卫生等勤务,尽快适应保安 服务环境; 5、严格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培养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 6、新保安员从办理入职手续之日起,开始记录考勤;自第4日起 为有薪考勤。 7、为保证岗前培训结果,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