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案件法庭审理笔录
民商案件法庭审理笔录(第 次)时 间: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到 时 分地 点:邵东法院第 审判庭是否公开审理: 旁听人数: 人审判人员: 书 记 员: 书 记 员:下
民商案件法庭审理笔录(第次) :年月日午时分到时分 时间 :邵东法院第审判庭 地点 : :人 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 : 审判人员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 (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准 呼口号、不准插言,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 (三)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四)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勒令退出; (五)在审判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六)庭审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及旁听人员须将所携带的传呼机、移 动电话自行关机,以免妨碍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如有证人到庭,请退出法庭。 :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 原告到庭。 被告到庭。 :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 审判员 原告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 被告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 :原、被告对对方到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审判员 :没有异议。 原告 :没有异议。 被告 :原、被告及代理人身份经本庭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诉讼。 审判员 :人民法院廉桥法庭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纠纷一 审判员 案,现在开始审理(敲击法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担 审判员 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记录。原、被告 你们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不申请回避。 原告 :不申请回避。 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52条的 审判员 规定: (一)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下列权利 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