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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农村交通安全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
市政办农村交通安全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 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村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 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 感、使命感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预防道路 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加大事故隐患路段整 改力度,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总体上保持平稳态势。 但是,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尤其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存在很多薄弱环节。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不够完 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不够深入,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违法载人、无牌无 证、报废车辆上路、人货混装、超速行驶、超载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 在。 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拖拉机、低速载货 汽车及三轮汽车等交通工具已普及农村家庭,目前全市共有拖拉机、低速载货汽 车、三轮汽车约40余万辆,占机动车总数的20以上,由于这些车辆安全性能、稳 定性能差,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农村村村通工程虽然使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是道路交通 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 四是农村公交客运不能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很多县城、乡镇 与村庄之间未开通短途客车,现有客运班车运行时间短、线路少,搭乘不便,致使 农民外出经商、务工、接送学生等普遍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据统计,近几年全市发生涉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造成的特大 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36人,分别占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