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育系统某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教育系统XX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责任制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根据XX县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
教育系统XX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责任制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要求,根据XX县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 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础性工作(10 分) 1、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2分。考核标准:⑴无 工作计划或专门部署的,扣2分。⑵未上报局纪检办的,扣1分。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 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法、措施 具体,计2分。考核标准:⑴无责任分工的,不得分;分工不明 确的,扣1分。⑵年中未开展督查的,扣0.5分。⑶年终未组织 考核的,扣0.5分。 3、学校领导班子全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解决具体问题,计2分。考核 标准:⑴无召开专题会议的,少1次扣1分;⑵有召开但没有解 决具体问题的,扣1分;⑶以会议记录为依据。 第1页共 25 页

